1月16日,珠海银隆拖欠供应商10亿元货款遭拉横幅讨要的消息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据自称被拖欠货款供应商之一的珠海思齐电动汽车设备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思齐)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珠海银隆共拖欠其货款7600万元,其中逾1700万元在走法律程序,其余货款双方没有争议。珠海思齐同时称,媒体报道的珠海银隆至少拖欠供应商货款12亿元是其挨家核实查证的。
1月16日,珠海银隆的代理公司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银隆公司与思齐公司之间的纠纷源于思齐公司向银隆公司之关联企业提供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以及售后服务缺失等问题,这也是银隆公司拒付思齐公司部分货款的根本原因。”
记者获得的“珠海银隆2017版质量保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内容显示,珠海银隆确实对供货质量有着较高要求。其中,珠海银隆要求新供货的合格供方先预交不少于50万元的质量风险保证金,特批和临时供方的预付保证金不少于10万元,供货达一年以上的供方,甲方(珠海银隆)可按双方上年度业务额的5%~10%预留乙方货款作为质量风险保证金。
据向记者提供该协议的供应商表示,珠海银隆的质量要求非常严苛,而质量保证金交到对方手里,珠海银隆就可能找各种理由扣掉这笔钱,“最后相当于白送”。
而截至发稿,珠海银隆官方并没有对上述情况进行回复。
严苛的质量保证协议
“协议”第九条规定,“质量风险保证金保金的预留期限为3年,当甲乙双方终止合作时,甲方将留存的质量风险保证金分批返还给乙方,2年后返还50%,其余50%在3年期满后返还。”
据上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协议文本的供应商透露,该公司合作的其他客车企业并无预先交付质量保证金的要求,而该公司在与珠海银隆初步接触后,认为“协议”要求“太过分”,所以最终放弃了与珠海银隆的合作。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珠海银隆的“协议”包含质量责任、质量维持等内容,对供货以及售后均有严格要求。如果供货商违约,除了对银隆支付正常损失赔偿外,还有许多罚款项目。
如其中一条显示,当乙方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出现B、C、D类批量质量缺陷时(计数型类物料不良数量≥3件,计量型类物料不良率≥0.5%),甲方可按该批货值5%(500元~2000元)扣取乙方的质量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