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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房地产回归“住人”的商品属性(2)

2018-01-17 09:19:06    中国政府网  参与评论()人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实现好的愿景永远离不开制度的精耕细作。一些人担心,福利分房是否会因此回潮,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转为租赁住房是否会引发擅改土地用途,农民的宅基地资格权是否会形同虚设被逼转让退出等新问题。消除这些担忧,让改革能够释放红利,制度细节上不能打折扣。例如,宅基地的退出转让不能由村主任说了算,而要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制度说了算;新市民的资格,不能以宅基地作为交换条件,等等。

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积极稳妥地推动相关改革,农村土地的良性开发、城市房地产市场环境的优化,以及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就都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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