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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7成电动自行车在钻空子 国标修订能否规范超标车?(2)

2018-01-16 18:07:0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于1999年发布实施,制定年代较早,标准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比如,仅对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3个技术指标强制,整车重量等其他31个指标只要符合24项就算合格。

从那至今的18年多来,电动自行车行业年产值超千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超400家。日渐庞大的市场和频发的事故呼唤新管理标准。此次公示的新标准指向生命财产安全,从严强制。

“最核心的是明确电动自行车用于‘短途代步’。坚持全文强制,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高延敏说,新标准明确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改装,针对性地增加了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安全内容,对外形尺寸等关键性能严格限定。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声音小没有预警问题,要求增加车速提示音。

郝文建说,新标准为生产、销售、路面管理和法院判决等提供统一尺度,避免“购买了却不能上路”“以为买的是非机动车,出了事故才知道是机动车”等问题。

避免“简单粗暴” 新标准落地应做好过渡期协调

“如果没有脚蹬子的电动自行车按机动车管理,就不能在市区骑了。我们怎么接单?我们整天在外面跑,合标车续航里程够不够?”美团骑手曹冬苗有着不少担心。

用新标准衡量,绝大部分存量车超标,百姓家里的车还能否上路?企业面临生产线调整和成本上升,如何解决?速度慢下来,外卖、快递等关联行业是否受影响?标准落地应用也带来现实问题。

起草组专家表示,并非存量超标车不能用,而是不能被视为电动自行车,以机动车性能享受非机动车权限。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标准通过后,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留出半年到1年时间,让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消化库存。”高延敏说,工信部也将推动企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给先进制造更多扶持。

“过渡期需要各界理解和适应,也需要政府、部门做好各方协调,管理跟上,避免‘简单粗暴’。”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等专家认为,可通过一定补贴鼓励消费者换购新车,同时完善电池、充电设施等,建立回收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和安全意识教育。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最高时速拟限25公里

根据规范,电动自行车尺寸应符合要求,整车高度不超过1.1米,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不超过0.45米。规范指出,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应当永久性地标上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唯一性整车编码。整车编码采用15位全数字代码结构,共有4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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