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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遇“成长烦恼”:数据共享不畅 信用机制不健全(4)

2018-01-16 09:32:2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信用是沟通陌生人、陌生部门之间的纽带。”于凤霞说,这些工作需要解决的正是个人和企业经济活动参与主体的信用问题、信用记录在不同部门共享的问题。只有达到信用共享,形成联合的激励与惩戒机制,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才能得到更好保证。

——信用征集和使用将有法可依。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丽群认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对信息和数据进行保护非常重要。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信用立法,未来共享经济发展的深度广度直接受到信用立法的制约,信用法或信用体系法已经呼之欲出。信用法律将明确哪些信息是属于不能披露的,对信息的整理、收集、分析发布作出相应的法律法规界定,对失信行为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界定,从而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真正激励守信者,惩罚失信者。

在完善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共享经济体系将逐步形成。相关专家普遍认为,随着共享经济的深化发展,诚信或将成为个人、企业、政府部门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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