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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利投资者索赔案终审 175名投资者已获赔5185万元

2018-01-15 10:05:37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贾丽

京天利投资者索赔案件持续了近3年后,有了最终结果。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天利提出的上诉请求未予支持,终审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投资者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透露,她作为京天利若干投资者的代理人,已于1月11日下午领到了京天利虚假陈述索赔系列案的终审判决书。依照终审判决结果,京天利需向175位投资者赔偿经济损失共约5185万元。

终审出炉

需赔偿约5185万元

京天利投资者索赔案件从2015年7月份股民开始陆续起诉至今,经历了若干次庭审,终于迎来终审的判决结果。

京天利因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后,引来大批投资者诉讼索赔。京天利最新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传票等共296份诉讼材料。公司针对一审判决的176起案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不过,目前在二审中,尚有1件案件的判决结果还处于待定状态。京天利公告称,截至2018年1月11日,公司已上诉的176起案件中,另有游绍洪1名投资者起诉公司的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进行二审判决。

臧小丽表示,在上述176个上诉案件中,其代理的案件约有83件,其中只有1件北京高院目前尚未宣布终审判决,原因是京天利不认可该股民的股票交易记录,在二审期间该股民重新提交了对账单供法庭核查,因此二审法院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其余案件的二审结果均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照终审判决结果,京天利需向175位投资者赔偿经济损失共约5185万元,支付上述款项的期限是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也就是说,京天利需在2018年1月21日前支付前述款项。如未能及时付款,胜诉投资者有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京天利早在2016年年报、2017年1月份-9月份就已经将176件案件(包含二审中尚未出具判决结果的1件案件)的判决金额共5185万元作为预计负债进行预提。臧小丽认为:“目前京天利财务状况尚好,投资者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可能性不大。”

据悉,京天利委派的律师也于2018年1月11日领取了全部判决书,涉及175个案件。依照相关规定,京天利应在收到判决内三日内公告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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