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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中心涉嫌垄断 回应:将放开评估机构范围

2018-01-11 16:14: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下发文件规定二手房评估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件600元,且指定了6家评估公司承接该项业务……因为上述垄断行为,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调查过程中,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进行了纠正,并下发了通知,从本月起,将进一步开放认可的评估机构范围。

北京职工购买二手房要进行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先指定一家评估机构为这套房子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格以及其他相关指标来确定最终的批贷金额。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支付方式及下调二手房评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6〕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二手房评估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件600元,且指定了6家评估公司承接该项业务。

北京市发改委于2017年10月18日起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反垄断调查。

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行为要符合《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收费不在现行国家及北京市定价目录内,属于市场调节价,其价格应该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据介绍,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28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据了解,市发改委对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反垄断调查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非常重视,认识到28号文件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立即开始主动整改。

2017年12月28日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二手房评估机构选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7〕76号),规定“进一步放开认可的评估机构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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