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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专营办法》:打破区域限制 加强质量管控

2018-01-08 18:23:39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盐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行业,食盐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7年12月26日,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订重点对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和食盐批发环节的专营制度加以完善,取消了一些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制度,同时对食盐供应安全和食盐质量安全管控方面也作了规定。

2017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食盐事关千家万户。请介绍一下修改《食盐专营办法》的背景情况。

答:盐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行业,食盐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996年5月,国务院发布《食盐专营办法》(以下称原办法),建立了以食盐专营制度为核心的管理体制,对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原办法作了专项修改,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盐业体制改革工作,2015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和2016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先后审议并原则通过盐业体制改革方案。2016年4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保障盐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需要抓紧对原办法进行修改。

问:这次修改《办法》有什么总体思路和考虑?

答:这次修改《办法》的总体思路是非常明确的:一是紧紧围绕《方案》,落实《方案》已经明确和各方面达成共识的改革举措。二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食盐产、运、销领域的计划管理模式,打破区域限制,取消政府定价,引入市场竞争,释放市场活力。三是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监管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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