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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大公司别做小动作(2)

2018-01-05 09:18:3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互联网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同时对于信息收集,该规定要求经营者需要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但支付宝的做法是用很小的字体提醒,并偷偷摸摸帮用户选好了“同意”。

这种方式放其他地方可能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了,也确实有很多小公司就是这么干的,但是支付宝这么大体量的产品这么做,就会被无数双眼睛盯着。

而且在道歉声明上,支付宝并没有给出足够的诚意。仍然是本着大事化小的态度。只在“芝麻信用”官方微博上发了致歉信。截至这篇文章完成,在支付宝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上,并没有任何关于此事的致歉声明。

这不是支付宝第一次因为一些“小动作”引发公众情绪了。

2017年8月,小程序正热。支付宝小程序代码文档里却赫然出现微信小程序团队各位开发者的名字。支付宝采用的方式依然是模糊不清的道歉,而且同样是在关注度不高的知乎官方账号上,在微信上没有任何道歉。对这种低级的抄袭行为,支付宝方面没有给出任何惩罚力度,反而称,只是示例文档抄袭。

更严重的是2016年底的圈子风波,支付宝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推广自己社交属性的“圈子”,引发用户不满。后支付宝负责人樊路远被调岗,支付宝后来也开会反思了这次事件。

还记得2014年的“十年对账单”吗?同样的时间点、同样的年度回顾,因为“土豪榜”用户可以看到朋友圈排名,引起了一大波用户对于支付宝隐私保护的吐槽。三年过去了,支付宝又在隐私保护问题上栽了跟头。

支付宝母公司蚂蚁金服集团已经是一家估值超过750亿的金融巨头,却总因为这种小动作损害自身品牌形象,实在不值得。对其他大公司也都是一样,你做的一切都在聚光灯之下,如果放任这些小动作,未来击败自己的可能就不是竞争对手,而是自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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