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商务委员会召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新一轮开放措施新闻发布会,相关单位针对12月10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读。科学技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等领域的10条开放措施法规规章已调整到位。
新措施落地
综合试点的各种举措是对各职能部门服务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建设的考验。10条新一轮扩大开放措施想要落地,法规规章的调整是排头兵。
根据发布会上的内容,《深化方案》的10条开放措施涉及:科学技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五大领域。其中科学技术服务领域中,涉及航空运输业和其他建筑业两条开放措施;文化教育服务领域中,涉及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和文化艺术业的3条措施;金融服务领域涉及银行业的1条措施;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涉及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的3条措施;健康医疗服务领域涉及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的1条措施。
相较于去年的服务业扩大开放举措,此次政策开放迈出了更大的脚步。如航空运输业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文化艺术业在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且不设投资比例限制;而在法律服务当中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方式与机制等。
《决定》的发布也意味着10条开放措施将正式进入落地阶段。2015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北京市作为国内惟一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进行产业开放式改革探索,聚焦六大领域在全市域实施改革开放举措。截至目前,相关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两年多,北京市商务委副主任申金升在发布会上称,《总体方案》首轮试点141项任务已完成91%,形成了58项全国首创或效果最优的创新举措,《深化方案》85项试点任务完成过半。
开放机票代理
此次《决定》涉及的多个领域当中,航空运输业的开放或是与市民日常生活相关度较高的变化之一。随着航空业快速发展,自1988年国内第一家航空销售代理商出现至今,这一行业一直行驶在发展快车道,但也始终未向外商完全敞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