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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年内接13张罚单 明年罚单或将只增不减

2017-12-29 16:15:0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监管从严”成了金融业内的主旋律,金融租赁公司也不例外。

今年以来,共有7家金融租赁公司遭遇监管罚单,分别是江苏金融租赁、山东通惠金融租赁、中国金融租赁、山西金融租赁、北银金融租赁、珠江金融租赁和河北金融租赁,7家公司及相关个人合计被处罚金额为490万元。

在遭遇处罚的7家公司中,以中国金融租赁遭遇罚单次数最多,受罚金额最重。2017年5月份,天津银监局以“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副董事长”、“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集中度超标”、“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对中国金融租赁分别处以20万元、15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罚款,合计处罚金额达300万元。

业内资深人士表示,随着金融租赁公司的不断增多、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部分公司在业务发展提速的同时,在项目管理、团队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出现纰漏。随着监管不断趋严,预计明年罚单数量将会有增无减。

两家金租公司

  因违规提供融资被罚

12月22日,财政部对外通报江苏、贵州两省近期查实多起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不同程度处分。事实上,对于地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今年财政部已发布了多项政策进行规范。截至目前,已有重庆、山东、河南、湖北、贵州、江苏多省市陆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分。

就在各地方严查违法违规举债情况之时,部分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随之被暴露出来。

今年3月份,重庆市公布其处理个别区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的情况。2015年6月份及8月份,黔江区教委与江苏金融租赁签订两个《融资租赁合同》,融资1亿元。经整改后,黔江区财政局出具的相关文件被撤回,其担保责任亦被解除。随后,4月11日,江苏银监局连续开出三张罚单,以“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的理由对江苏金融租赁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对公司副总经理及业务负责人进行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而除了江苏金融租赁外,今年8月15日,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也因“违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而被山东银监局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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