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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规范共享单车意见:要为租车人买保险(2)

2017-12-28 09:16:50    中国搜索  参与评论()人

11.质量监管:企业所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在投放前取得车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接受工商和质监等部门监管。

12.配套设施:在具备条件区域推进自行车道建设,结合地块开发建设推进自行车停放区设置。

13.承租人责任。年满12周岁并实名注册和使用,遵守道路交通和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

14.联动机制“”建立青岛市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

15.职责分工:企业是车辆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依法承担主体责任;市级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区(市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具体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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