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质量监管:企业所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在投放前取得车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接受工商和质监等部门监管。
12.配套设施:在具备条件区域推进自行车道建设,结合地块开发建设推进自行车停放区设置。
13.承租人责任。年满12周岁并实名注册和使用,遵守道路交通和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
14.联动机制“”建立青岛市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
15.职责分工:企业是车辆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依法承担主体责任;市级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区(市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具体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