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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票房大卖是情怀还是计算?华谊对赌成最大赢家(2)

2017-12-25 16:02: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结合去年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过程中与万达影院就排片率问题在网上展开的一系列“骂战”来看,冯氏电影的上映似乎常常伴随着各种争议和舆论的交锋,而这一切究竟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呢?无论真相如何,至少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芳华》以及背后的出品方已经成了这场“战役”的大赢家。

  签订对赌协议“稳赚不赔”

除了“题材敏感”论之外,关于《芳华》撤档,此前网络上还曾有另一种推测:在2017年国庆档,《英伦对决》、《羞羞的铁拳》、《空天猎》、《缝纫机乐队》、《追龙》等多部电影共同上映,竞争过于激烈。而《芳华》在预售结束后的上座率远远未达到冯小刚的预期,为了避开激烈的竞争,《芳华》选择了推迟上映。这种说法虽然尚未得到证实,不可否认的是,这部电影的票房对导演冯小刚以及其公司东阳美拉来说,的确至关重要、不容有半点差池。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或许还要从冯小刚的电影公司东阳美拉在两年前与华谊兄弟签署的一份对赌协议说起。

2015年11月19日,东阳美拉与华谊兄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谊兄弟一次性支付了10.5亿元收购了东阳美拉70%的股权,其中包括冯小刚69%的股权和东阳美拉另一持股人陆国强持有的全部1%股权,一举成为东阳美拉实际控股股东,而冯小刚也迅速套现10.35亿元,比1997年-2008年这12年间他拍摄的九部商业片票房总和还要多。

不过在套现的同时,东阳美拉也和华谊兄弟签下了一份并不轻松的业绩承诺。根据协议,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6年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不得低于1亿元,自2017年起,每个年度的业绩目标在上一年度承诺的净利润目标基础上增长15%,5年承诺的净利润总额为6.74亿元。由此可以看出,为何近两年来冯小刚导演如此“高产”,因为如果稍有差池,冯小刚本人不得不“自掏腰包”来弥补业绩不达标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那么,今年冯小刚能凭借《芳华》这部电影的收入安全过关么?

2017年上半年,东阳美拉的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为2748万元,本月结束之前,东阳美拉还要实现8752万元的净利润,才能确保完成总额1.15亿元的业绩承诺指标。

公开资料显示,《芳华》制作成本为1.3亿元,主要出品方有6家,分别为东阳美拉、华谊兄弟、爱奇艺、耀莱影视、北京文化、八一电影制片厂,还有10家宣发公司也会参与分羹。若东阳美拉完全依靠《芳华》一部电影的票房收益完成业绩承诺,以投资份额60%~70%计算,那么《芳华》则需要完成约8.2亿~8.8亿元的票房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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