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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广:不断“根”是中医药多元化发展底线

2017-12-22 18:31:28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今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中医药法》正式施行。在2017年的最后两个月,业界人士期盼的相关配套文件,终于陆续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如果说《中医药法》出台,标志着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迎来了重大契机;那么,相关配套文件的发布,则进一步标志着,有利于中医药多元化发展的条件开始萌发。”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陈其广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这位长期关注中医药发展的专家进一步强调说,多元化发展对于中医药传承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只要以地道传统中医药不断‘根’、不失‘本’为底线,在保证地道传统中医药得以有效继承、良性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下,允许乃至鼓励中医药多元化发展,各种类别、门派‘百花齐放’,中医药的春天就会真正到来。”

陈其广表示,多年以来,中医药队伍在不同环境、理念和利益的引导驱使下,已经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多类别、多门派共存发展的格局。

对此,陈其广进行了梳理。就“医”而言,按现有法规,《中医药法》实施后,将至少有四类合法中医,即现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民族中医和“确有专长”中医;如再细分,还可以按学术、技术路线有更多分类,不但有温病学派、经方学派等等,甚至还有武林、寺庙等非医药行业中的传统中医药,以及海内外之间候鸟式行医的中医等。

如果就“药”(包括治疗方法)而言,简单来说,有传统中药、中医非药物疗法和“现代中药”三大类。再分而言之,如传统中药,还有饮片、制剂和中成药之别,制剂里面又有现代剂型和传统剂型(丸散膏丹,尤其是大蜜丸之类)之分等。

“这就是我们改革、发展中医药,所必须面对的历史和现实基础。”陈其广强调说,“让各种中医药类别、门派,在建设‘健康中国’的伟大事业中都有公平的生存和发展机会,营造‘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中医药健康、自主生存和可持续的多元化发展局面,是我们传承发展中医药的起点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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