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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要塑造良好形象

2017-12-22 18:30:26    中国政府网  参与评论()人

民营企业作为“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参与者,不仅其国际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而且也带动了相关产品、技术、服务出口。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帮助其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继而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编制的《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一经发布,立即引发市场热议。有吐槽者认为“政府之手伸得太长了”,而力挺者则认为这一举措“很有必要、非常及时”。

对某个新规则莫衷一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已很常见。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从表面上看,民企境外投资是企业自身行为,但很大程度上折射着国家实力与政府形象。

近年来,伴随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逐步形成,民营企业作为“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参与者,不仅其国际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而且也带动了相关产品、技术、服务出口,为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全球化背景下,民营企业在一段时间内“走出去”直接投资比较快,是一个必然阶段。据统计,目前我国有2万多家企业在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了3.7万多家企业,对外投资总额已占全球总量的10%,仅次于美国。

然而,正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部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也存在不规范的一面。有的企业不履行国内外审核手续,违规在境外开展投资活动;有的企业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恶性竞争,不顾代价承揽境外项目;有的企业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不良影响等,给国家形象带来了损害,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此前,有中资企业在国外投资铜矿、建设水电站等项目,因环保等问题被叫停、搁置或被迫延期,可谓教训深刻。

民营企业是境外投资的重要主体,这个主体不仅是决策主体,也是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帮助其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继而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从这个意义上看,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规范境外投资行为,正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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