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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课就被催还贷,巨人时代“跑路”暴露哪些网络信贷风险?(2)

2017-12-18 13:54:3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来说,应做到详细尽调、审核的义务,培训贷需要更充分的风控审核。”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金融产品本身存在瑕疵,学员无法继续培训还要还钱并不合理。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网络小额贷款大量业务是跨界合作的产物,资金来源、获客导流、逾期催收等可能是不同主体所为。一旦平台出现问题,往往借款人权利保护缺乏支持。培训机构向学员推荐网络借贷机构,可认为两者有事实合作关系,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也有法律人士认为,购买网贷产品是学员与网贷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目前属于培训机构违约,网贷平台并不存在违约行为,因此学员还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保护消费者权益,互联网信贷监管需强化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艳说,随着网贷行业的迅猛发展,贷款流程简单、资格审查宽松,群众获得资金变得更加容易。同样容易被不法公司以会员费、学费等名义进行包装,成为诈骗者敛财的工具。

“网络小额贷款出现主体多元化、借款人年轻化、无信用记录以及消费场景新型化、借款金额小微化、无抵押物担保借款较多等新特点。”黄震认为,遇到纠纷时出借人、投资人权利保护得到重视,借款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建议,被骗学员在固化保存证据的同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与网络借贷机构沟通,争取提前还贷或终止计息,最大限度降低个人损失。

业内专家认为,培训学员接受培训是对自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在参加相对高风险网络信贷时应慎重从事。同时,监管方要对类似培训贷加强监管,加大对此类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处罚力度。

对于教育培训行业存在的财务隐患,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工商行政部门、税务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对于账户异常的企业,应及时发现问题,开展整顿行动。互联网金融监管行业应继续加大对网贷平台的监管力度,防止网贷平台与其他企业违规合作的情况发生。有关行业协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需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尤其是借款人的教育和保护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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