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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做好清洁供暖工作 有序推进“煤改气”

2017-12-15 17:45: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严格遵循“‘煤改气’要多方开拓气源,提高管道输送能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防止出现气荒”的原则,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煤改气”。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电力[2017]116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河南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核、中广核、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电网、内蒙古电力、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国家电投、中国三峡、国投、中国华润、中煤、中国电建、中国能建集团(公司):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洁供暖,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刻认识到,清洁供暖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一定要把清洁供暖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民生任务、紧要任务来抓,大幅提升供暖领域的清洁化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按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明确保障民生供暖的任务分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措施,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共同落实价格、财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及时解决供暖保障工作中的关键问题,齐心协力完成2017-2018年采暖季民生供暖保障任务。既要大力提升供暖清洁率,又要千方百计保障城乡居民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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