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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居民明年起享统一医保 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55%

2017-12-15 09:11:05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昨天,本市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打通城乡地域壁垒,破除城乡身份差异,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原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成为历史。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方面将有明显提升,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本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卡将于近期集中发放。

新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本市居民医保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实现了制度统一;同时也标志着北京市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统一,保证了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参保范围

  外埠籍配偶子女也可参保

统一后的制度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和学生儿童。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子女,没有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标准

  财政补助提高至1430元

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1040元统一提高到1430元,提高了40%。学生儿童和老年人的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0元。城乡居民中低保、困补、低收入农户、残疾等13类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报销待遇

  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55%

新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全面提升,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55%,比原来提高了5个百分点,门诊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00元;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0%,比原来提高了5至10个百分点,住院年度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0万元。

  就医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增至三千余家

原有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增加至三千余家,参保人员就医范围明显扩大。另外,还要提醒大家,参保人员需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协和、人民、中日友好、北医三院等19家A类定点医院,医科院肿瘤、阜外心血管、口腔、安定医院等144家专科定点医院,东直门、广安门、北京中医院等124家中医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需先到本人定点或共同定点中的基层医院进行首诊,经首诊转诊后,可到本人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时限为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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