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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去产能任务有望在2018年基本完成或提前完成(3)

2017-12-14 09:29:3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赵辰昕指出,在今后一段时间,要更加突出市场化法治化去产能,严格执行产能退出标准,坚决退出长期停产停建、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以及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坚决退出违法违规和不达标的煤矿,加快退出安全保障程度低、风险大的煤矿,加快退出9万吨及以下的小型煤矿,分类处置和有序退出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同时,加快优质产能建设项目竣工达产,合理增加煤炭有效供给。统筹推进煤炭去产能、保供应与稳价格工作,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

“煤炭行业以至整个能源领域,一定要结合去产能,加快构建长效机制。”赵辰昕说。首先,要建立常态化的增减挂钩减量置换指标交易制度。今后任何形式的煤炭新增产能都需要购买指标,购买指标的内容、数量、比例会动态调整,但增减挂钩购买指标的大政策将长期坚持。其次,要建立长效的中长期合同制度,这一制度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尊重企业自主协商,政府将加强引导,提供运力等环境保障,重点是加强信用监管。再次,要建立长效的最低与最高库存制度,以及调峰产能和应急储备产能制度。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将研究建立以常态化调峰产能为基础、应急性调峰产能和应急储备产能为补充的调峰产能体系,不断增强煤炭产能调节弹性,既做到能源供应能力适度超前,不出现供应紧张问题;又做到价格不跌出合理区间,不引发行业恶性无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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