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水滴直播被指侵犯隐私 爆料女生:360“甩锅”给商家(3)

2017-12-13 19:32:11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360公司还告诉澎湃新闻,商家进行直播时,提示贴纸需在画面里明显露出,同时,直播台简介中要注明“本店直播已告知顾客”等类似文字,对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的机主,水滴直播有权强制要求停止直播。

澎湃新闻登陆水滴直播官网发现,不少公共场所如餐厅、面包房、教室等地在进行直播,顾客购物、就餐、学生上课的画面被实时直播,画面中并未见到上述直播告示或贴纸和简介,水滴直播也并未强制停止其直播。

澎湃新闻询问360关于如何对“机主尽到直播告知的义务”进行监督并查验,以及已经查处的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直播的机主数量有多少时,360并未正面回应,只称水滴直播从产品功能设计、内容审核机制、平台运营等多方面确保用户权益不受损害。

律师:商家和平台涉嫌共同侵权

陈菲菲说:“我只是站在用户角度去陈述客观事实,也希望360不是给我回应,而是给用户一个说法,我也想问一下监控画面就应该被直播出去吗?”

对此,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认为,水滴直播平台未尽到平台责任,“张贴提示纸显然是不够的,这不能保证有效提示到每位顾客,因为有些顾客很可能没有注意到贴纸,除非进店前详细告知每一位顾客并征得其同意,否则对于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的人依然构成侵权”。

邓学平认为,互联网直播是一个公共平台,理论上是对全世界开放,因此会对细小的隐私产生放大效应,侵犯隐私导致的伤害也会更深。这决定了商家提示义务必须更重。

“饭店虽然是公众场所,隐私程度较低,但不代表顾客愿意毫不保留地被人直播,让全世界知道自己何时在何地吃了什么,以及让全世界看到自己吃饭的动作、神态等。所以必须取得当事人同意,否则一定是构成侵权的。”邓学平说。

邓学平同时说,商家和平台须对侵权后果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直播,可以找商家或平台维权,要求停止直播或者采取技术措施阻断画面。消费者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行政部门举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消费者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商家进行直播前,360会与直播者签订水滴直播协议。协议显示,将摄像机设为公众摄像机后,所有人都可以观看该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请保证您是资源公开摄像机,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无任何您或他人的个人隐私,您保证所拍摄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明确同意,自行承担因开放摄像机所存在的一切风险及后果,360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上述协议条款,邓学平认为,360与商家的协议,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被侵权仍可以追究平台的责任。

(原标题:水滴直播再引侵犯隐私争议,360回应后仍有多个违规直播)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