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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楼市短期调控 让位于长效机制(2)

2017-12-13 09:32:55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不管是“抢房潮”,还是逆势“加杠杆”,以及借租赁通道炒作都说明,过去十几年来形成的“房价只涨不跌”和“屡调屡涨”等顽固预期并未缓解。根源在于,楼市空前分化、需要因城施策的背景下,决定调控绩效的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还未“落地”。由于土地和税收依赖未改,加上房价绝对水平并未明显回落,开发商粮草充足,降价动力不明显,市场存在政策松绑和房价反弹的预期。

目前,基于创造经济转型低成本环境,降低国企和地方平台债务风险和偿债成本,预防快速“挤泡沫”触发系统性风险,关系全局的房地产能否稳定具有战略意义。因此,基准利率暂不上调乃策略选择。目前,房贷利率上浮,但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仅为4.90%,比2008-2009年金融危机时的最低水平5.94%还要低近1个百分点。近期,不管是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发布的规范购房融资的215号文,还是三部委武汉会议,或是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的五部委“资管新规”,均强调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防止资金违规进入楼市。

之所以出现上述诸多问题,根源在于基础性制度、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目前,包括租购并举、租售同权、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调控机制化(发预警函)等,都带有长效机制建设的色彩,对土地财政、旧增长模式都有一些触及,但这些举措效果未明显显现,甚至因触及短期利益而受抵制,甚至政策走样。比如,有些地方在培育租赁上蜻蜓点水,让国企拿几宗地搞“面子工程”。这种做法很难持续,供应的效率也很难保障。因此,调控已进入“深水区”,要想挥别旧式调控,要严格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政策不打折扣,压住市场预期。同时,加快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如房产税明确时间表和执行路径;金融稳定委员会协调各监管部门,建立有效的资金疏堵渠道;加快形成多主体供应(集体土地、单位存量土地、盘活存量商办等),缓解供求关系等。更重要的是,顶层上加快制定服务于新市民的、以租为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新制度,传递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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