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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山乳业董事长杨凯被法院列为老赖,乘火车、高消费将受限

2017-12-13 09:19:3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12月12日,澎湃新闻发现,继沈阳市中院公告受理辉山乳业(06863.HK)董事长名下及其相关6家公司重整案件后,辉山乳业董事长杨凯又于近期被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列入“老赖”名单。

辉山乳业董事长杨凯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于12月7日公布,杨凯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判决信息显示,由杨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被告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盘锦万鑫汇商贸有限公司所欠借款本金1300万元及利息,杨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49900元和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杨凯连带承担。

杨凯被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列入“老赖”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的老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带来许多不良后果,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意见》指出,失信被执行人,将遭受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等多项限制。

其中,在限制消费方面,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将在乘坐火车、飞机、住宿宾馆饭店、高消费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方面受到限制。

而就在杨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前一天,12月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将对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重整案件,采用竞争方式,择优指定一家社会中介机构(联合竞争的视为一家)作为这六家企业的管理人。

关键词:辉山乳业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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