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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要求大限将至 未完成规定一省级开发区被摘牌

2017-12-07 15:00:34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水十条》工业集聚区要求大限将至

环保部发现仍有污水处理厂晒太阳

今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这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做出的明确规定。

因未落实《水十条》要求,河北省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园区的省级开发区资格被撤销。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目前,仍有342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449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他表示,环保部调度督导发现,个别地方污水处理厂虽早已建成,但因管网迟迟未建成而“晒太阳”。

河北一省级开发区被摘牌

根据《水十条》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应提前一年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378家,均已完成《水十条》相关任务”。这名负责人指出,对于逾期未完成任务的河北省少数工业集聚区,环保部联合相关部委对这几个工业集聚区实施了限批。

他透露,河北省被限批园区大多在今年年底前都能整改到位。但是,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园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环保部今天通报称,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通知,撤销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园区的省级开发区资格。这是全国首个因未完成“水十条”规定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而被撤销的省级开发区。

近两成园区未装在线监控

今年8月至10月,环保部联合相关部委对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南、湖北、江西、安徽、贵州、云南、宁夏、甘肃等地区进行专项督导。

这名负责人称,根据各省上报的调度数据,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2403家,有342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49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完成率分别为86%和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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