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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中国纷争根源:利益缠绕共生“另起炉灶”是非多(2)

2017-12-07 14:59:0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此消彼长。2006年11月,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属于华彬系,董事长严彬。这间公司与红牛维他命没有股权上的隶属关系,也不是其分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是“销售饮料;保健食品、酒的批发;进出口业务”。2007年,重庆、陕西、湖南、山东、河南、安徽、海南相继成立了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上述7地与2007~2009年间红牛维他命注销的分公司,地名重合。

至今,红牛中国的官网上,“山东分公司”的地址并不是在2007年11月注销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而是注册于2007年7月13日的“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中国红牛”广泛而模糊的边界,由此可见一斑。红牛维他命是红牛创始家族、严彬旗下公司以及一国资企业共同持股的,这一合资公司应是红牛饮料公认的在华生产、经营方。如今,红牛维他命自身的销售体系显得残缺不全,而华彬系则持有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及20多家分公司,以及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约10家全资子公司等。

  ●“忠实义务”之辩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亚西认为,董事对公司有忠实义务。具体而言,需要按照公司法规定,并确认两方公司是否确有同类竞争关系。此外,曾亚西提到,由于公司法的规定相对宽泛,有些公司在相应的聘用合同中有更明确的规定。

当时在红牛维他命成立时,是否在聘用合同里有此类条款,如今已经难以考证。红牛维他命和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曾公开发布声明称,华彬集团相关主体与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泰国天丝)相关主体在中国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后,在股权结构、分红管理、授权许可、竞争禁止等相关层面的事实和纠纷,该司已按相关程序积极应诉,有待法院的司法审理和判决,并表示该司不再进行回应。

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2001年,红牛维他命为了扩大市场规模,曾想在中国8地成立红牛饮料专业销售公司,其中包括“北京市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红牛维他命投资拟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80%。不过,如今的工商系统中没有查到这间公司成立的消息。

泰国天丝及许氏家族是“红牛”商标的所有者。泰国天丝方面对记者回应,针对红牛维他命的体系外建立、经营红牛业务的正当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和148条有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且不得在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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