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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共享单车押金应由第三方存管(2)

2017-12-05 15:03:1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另一方面,建议共享单车企业尽快做到区分客户,如对部分实名制客户或可免收押金,这样就能减少押金监管的压力。同时,目前已有部分共享单车企业,寻求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对满足一定要求的客户免收押金,也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根本。如果使用共享单车的情况能进入个人信用档案,支付押金的必要性将可能大幅下降。

共享单车押金管理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与整个行业的发展过程息息相关。分享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经历曲折,但正如《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所指出的,分享经济作为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我们注意到,共享单车领域出现了分化,部分企业的退出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打开了空间。在北京地铁站和商场附近等共享单车密集地区,已经出现了身着企业标志的人员在维持车辆摆放秩序,这较以前的无序发展有了改变。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押金管理,保护好客户合法权益,推动共享单车进入健康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关键词:共享单车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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