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相关项目进展的时间表,《通知》提出,各基地要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积极有序推进基地建设各项工作。其中,应用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竞争优选,6月3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技术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竞争优选,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此外,《通知》要求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要积极协调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按照要求和申报承诺,落实基地建设条件,审核监督基地优选工作,做好基地各项建设服务保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基地项目的建设进度与质量效益。
接下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严格按《通知》规定及有关要求对基地优选、建设和运行进行监测监督,建立健全和强化落实工作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保证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对于不按要求建设和失信的基地及相关方,依有关规定办理;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竞争优选或开工建设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基地建设。各省(区)基地建设进展及效果将作为后续基地建设的重要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