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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锚链监事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违法所得100元遭没收

2017-11-30 09:59:29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亚星锚链监事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违法所得遭董事会尽数没收:共计100元

每经记者曾剑每经编辑文多

8月7日,亚星锚链(601890,SH)的销售经理郭连春经短线买卖公司股票后,获得收入:100元。

11月29日,亚星锚链为这事专门发布公告,这区区100元让郭连春连续违反了如下法规:《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

原因也很简单,郭连春还有一个身份——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担任监事职务不能随意买卖公司股票。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即便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郭连春买卖自家公司股票时也未见比散户有预见性,他此后于11月买入的公司股票,至今还处在“被套”状态。

监事交易股票触犯多项违规

根据亚星锚链公告,经公司自查发现,郭连春于2017年7月26日至11月21日期间,其证券账户发生了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具体来看,郭连春分别于7月26日买入亚星锚链股票1000股,买入均价为8.40元/股,成交金额8400元;8月7日,郭连春卖出亚星锚链股票1000股,卖出均价为8.50元/股,成交金额8500元。此后,郭连春于11月2日买入亚星锚链股票2200股,买入均价为7.61元/股,成交金额1.67万元;11月21日,郭连春再度买入亚星锚链股票3000股,买入均价为6.68元/股,成交金额约2万元。

从交易情况来看,郭连春对本公司的股票买卖规模很小。但在法律法规面前,事无巨细之分。

亚星锚链公告称,郭连春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没有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进行公告,而且是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于8月29日披露2017年半年报)。此外,也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的责任。

疑似“抄底”被套

针对郭连春上述违规行为,亚星锚链表示,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同时,没收郭连春此次违规交易获利100元,并处交易获利三倍(300元)罚款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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