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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位“挂证”执业药师被曝光 信息化监管手段将持续严查

2017-11-23 17:43:0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加强了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显示,吉林等十二省(自治区)发现“挂证”执业药师65人。

12地查出“挂证”执业药师 知名药房也上黑榜

检查情况显示,目前发现“挂证”行为的地区涉及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河南、广东、海南、四川、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其余省份的情况,食药监总局将后续汇总予以通告。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本次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统计情况显示,同心堂、健民堂、仁和堂、老百姓大药房等知名连锁药房赫然在列。记者同时发现,阜阳市万生大药房有限公司十五中分公司和同心县同康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存在两位“挂证”执业药师现象,南京百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三家分店都存在“挂证”问题。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注册人数显著增长

执业药师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统一注册管理,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职责是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咨询,并对慢病患者的用药进行管理。我国从1994年起开始建立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经过近23年发展,现已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体系。

《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挂证”是指执业药师向药店转让、借用(租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但并不以执业药师身份在岗履职等行为。“挂证”的执业药师没有发挥应尽的药学服务作用、没有指导公众合理用药。是严重的失信行为,破坏了国家认证资格的严肃性,扰乱了药品流通的行业风气,抹黑了执业药师的职业荣誉。据了解,按照国家的要求,每个药店都要配备执业药师才能正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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