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揭秘药品回扣利益链:“药价翻4倍”成代理原则

2017-11-21 17:19:55    半月谈  参与评论()人

近期中部某省会城市数个医药代表被相关部门调查,让药品回扣再度成为热议话题。“扣”总难解,药品回扣如何真正解扣?

  回扣出炉记:看操盘手烧脑计算

相关部门遏制药品回扣泛滥的努力一直在进行,从上世纪90年代的卫生行业纠风治乱专项整治,到2001年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时将“禁止回扣”入法,再到近年来在医院内部建立了合理用药审查制度。

然而,合理用药审查也挡不住回扣药,因为合理使用的药品也有回扣。药品流通环节一直被视为回扣的源头。一名业内人士以某款出厂价10元、中标价50元的药品举例:按照当前的市场行情,一般药企以10元的单价把药卖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加价37.5元卖给配送公司。配送公司按中标价50元送到医院,只赚到了其中2.5元的配送利润。

这意味着一家规模上百亿的配送企业,还没有代理标的几千万的代理公司赚得多。拿走中标价75%的代理公司,才是药品回扣的操盘手。它们要用这笔钱敲开医院的大门,还要派出医药代表推动医生多用药。

如果都合法合规操作,代理公司要先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给医生的回扣先得转到个人账户,这得再加一道个人所得税。仅这三项税收就要占去差价的60%左右,如果再给医生中标价30%的回扣,加上其他成本,代理公司肯定要亏本。

“药品最终售价最少是出厂价的4倍,这是代理的最低门槛。”一家药企销售部门负责人告诉半月谈记者,代理公司需要靠“洗票”(购买发票)把回扣和利润洗出来。这家公司有一款治疗脑血管疾病药上市,生产成本为9元,加上15%的企业利润,出厂价为11元左右。企业找代理商协商,代理商测算后得出,这款药要中标需要44元。

但按照市场上同类型药物的价格核算,这款药中标价格应该在32元至36元之间,达不到翻4倍的“代理原则”。如按照代理公司意见,企业要通过降低原材料采购标准、偷税漏税等手段降低成本。后来,这款药品放弃了走招标采购的临床处方用药市场,而是转向农村、乡镇私人诊所、民营医院等无需招标采购的市场。

2017年初,《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实行“两票制”,也就是说以后药品流通环节只认两道发票:从药企到配送公司开一张票,医药公司把药给医院再开一张票。如此一来,代理公司腾挪之术就难以施展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