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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纠纷升级:唐德影视被版权方收回授权

2017-11-13 16:46:2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唐德影视可能短期内都无法唱响“中国好声音”了。

11月13日早间,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300426,唐德影视)发布重大合同进展公告称,11月9日,公司收到了“The Voice of……(……好声音)”节目模式版权方Talpa传媒发来的要求终止协议的函件,Talpa公司以唐德未支付第二期尾款375万美元为由,单方面宣布终止与唐德影视就好声音的版权合作,并收回当初的授权。

在风险提示一节中,唐德影视称,解约通知函可能引发公司与Talpa之间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唐德影视提请投资者关注如下风险,包括协议被裁定终止,公司无法继续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风险。

另外,唐德影视向Talpa支付的1875万美元许可费及相关税费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唐德影视可能被裁定支付剩余4125万美元许可费的风险。

对此,唐德影视在公告中表示,此前在于Talpa公司签署版权合作协议后,尽管唐德影视为筹备新一季“中国好声音”节目竭尽努力,但由于Talpa没有切实履行协议中的义务,“中国好声音”节目至今无法顺利播出,唐德影视亦无法按照协议行使其独家授权权利。

当天开盘后,唐德影视股价应声下跌,逼近跌停。

11月13日,唐德影视股价逼近跌停。

Talpa及《The Voice of……》即(……好声音)节目模式的版权方,《The Voice of……》首播于荷兰,目前已经有接近65个本土化版本,在180个国家和地区播出。

在中国,2012年,国内版权代理公国际传媒(IPCN)从Talpa处获得了《The Voice of ... ...》的独家发行权,并将制作权授予灿星。由灿星团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从2012年开始于浙江卫视开播,节目异常火爆,浙江卫视也因此跃至一线省级卫视的行列。

不过,在《中国好声音》播出四季后,2016年1月,唐德影视宣布取代灿星,与Talpa Media B.V(Talpa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有限公司Talpa Global B.V(Talpa全球有限公司)签署了《“……好声音”协议》,以分期支付6000万美元许可费获得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独家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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