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绿地参股公司入主狮头股份 被疑曲线上市(2)

2017-11-13 16:43: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但也有券商分析,在重组新规发布后,对于上市公司借壳的要求更加严格,如何把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还有待考虑。

  绿地参股重庆协信远创

为了实现上市梦,吴旭可以说是煞费苦心,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日报》记者发现,间接控股狮头股份的重庆协信远创的背后还有着绿地参股的背景。

有资料显示,吴旭靠房地产起家。其通过华富控股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协信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HCP Chongqing Property Development Co Ltd.(注册于开曼群岛)100%持有汉威重庆房地产开发(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显示,经重庆市商务委同意,由港方股东汉威重庆房地产开发(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方股东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道合资经营重庆协信远创。其中,汉威重庆房地产开发(香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0%,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

而正是靠着绿地参股的机会,重庆协信远创华丽的成为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摆脱了外国投资者的头衔,并不用受外国投资者的相关规定限制。

11月11日,在公司回复媒体提出的“借壳”质疑时表示,重庆协信远创系通过受让苏州海融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境内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融天)100%股权,及通过苏州海融天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后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方式,间接收购狮头股份。

公司称,重庆协信远创并非《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所指的“外国投资者”,且上述两项法规适用且仅适用于外国投资者直接收购取得境内资产或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形。因此,重庆协信远创间接收购狮头股份的行为,不属于“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境内企业的范畴,无须按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等规定履行报商务部门批准的法律程序。

  实控人卷入受贿案

据报道,重庆协信远创此前也计划过登陆资本市场。不过,就在重庆协信远创谋划上市之际,2014年5月份,吴旭因一起案件被有关部门带走。当时,重庆协信控股集团的发言人对外表示:“吴总只是协助调查,而不是被调查。因为之前我们公司与华润有合作,所以与华润相关公司的关键人物需要配合调查。”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