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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IPO真的造假?发审委委员被查,贾跃亭“成功”套现(2)

2017-11-07 09:51:55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当年的招股说明书数据微妙,广告客户存疑

虽然目前没有公开证据证实乐视IPO和这些落马官员有密切关系,但外界对于乐视网“上市造假”早有心理预期。

2010年6月,乐视网IPO获批的消息出来后,曾经在业内引起不小反响。

根据分析机构易观国际监测到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视频市场份额前三分别为优酷、土豆和酷6网,乐视排名非常靠后。

当时华兴资本CEO包凡调侃:“一个排名第17位的视频网站,却有业内第一的财务指标,变戏法啊。”

更令人起疑的是乐视招股说明书中种种微妙的数据。

乐视招股说明书显示,乐视网的主营业务为网络视频基础服务和视频平台增值服务,视频广告是收入中重要的一部分。

其中,2007年,乐视网广告收入528万元,占乐视广告收入的100%,而这528万元均来自一家公司——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

2008年,乐视网主要广告客户为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银行,四大客户的广告收入共计1735.34万元,占比为99.95%。

2009年,乐视网的客户包括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激活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春秋天成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五大客户,共为乐视带来了3472.68万元的收入,占广告收入比重的94.02%。

由此可见,乐视的广告客户不但十分集中,而且广告额度颇高。

《中国经济周刊》对比同期在纽交所上市的视频网站优酷的招股说明书显示,优酷的品牌广告客户远远多于乐视,从2007年的7个增长到2008年的141个和2009年的303个。此外,优酷来自品牌广告销售的收入占净营收的比例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分别为65.2%、89.0%和91.6%。

而媒体对于乐视网广告客户进行调查还有更惊人的发现。

例如,早在2014年有媒体报道称:乐视网前两大收入分别是付费用户和广告,其最大的广告客户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办公人员长期只有两位,但发展出了千万级的广告业务。另外两个广告客户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春秋天成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名叫陈杰,前者办公地为北京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一街564号,后者在北京怀柔区于家园二区甲1号楼4门,两家公司的成立日期仅相隔三个月,注册资本金同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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