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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2017-11-01 09:22:3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出台实施14年后,农村土地承包法迎来首次调整,或将进一步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10月3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作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农村土地由农民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关系到近6亿农民最切身利益。修法意义何在?新法将为农民带来哪些变化?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重大创新写入新法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也是宪法确立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法自从2003年施行以来,对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农民收入等发挥了重大作用。这部法律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农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改革实践用法律规范加以明确。

据刘振伟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一系列方针政策。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稳定和完善适合国情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正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出发点。

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次的修正案草案确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明确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核心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刘振伟说。

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他解释说,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从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映射出农地经营方式的时代变迁。目前全国农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农户在流转承包地,流转面积达4.79亿亩。

农民财产权得到“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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