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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家央企集团年内完成公司制改制 改革聚焦六大举措

2017-10-23 09:39:2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李志群谈央企改革:

69家央企集团年内完成公司制改制

央企改革聚焦六大举措,改革红利已显现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十九大代表、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李志群日前谈及央企改革进展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经营机制、优化国资布局、推进提质增效、强化国资监管、全面从严治党等六大改革措施持续深化。其中,市场化薪酬改革方面,目前已有99%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60户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他还介绍,公司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69家集团公司及2600多户下属企业年内将完成改制工作。

“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形成有效制衡的决策机制、增强发展动力的重要保障,”李志群表示,十八大以来,分类改革扎实推进。将中央企业分为三类,分别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商业一类),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他指出,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全面推进,分类的导向作用逐步显现,不同功能分类的企业定位更加清晰,整体上推进了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更好地融合。

此外,公司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69家集团公司及2600多户下属企业年内将完成改制工作,”李志群提到,2016年底,央企控股的290家A股(含A+H)营业收入、净利润占A股市场的39.3%、30.07%,“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推动机制转换和战略性重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他表示,董事会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董事会有效制衡机制初步形成,明显提高了重大决策质量和防控风险作用。据他介绍,目前98家中央企业中,已经有83家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中央企业二级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中近一半建立董事会,还在4家中央企业集团开展落实了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授予经理层选聘、薪酬分配等6项职权。

在深化改革经营机制层面,李志群表示,过去几年,央企在经营机制改革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激发了企业内生活力。其中,薪酬制度改革成为亮点。“99%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60户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11户科技型子企业实行了分红激励政策,”李志群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也逐步规范,实现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与市场化薪酬相对应的还有市场化用工制度。李志群告诉记者,中央企业公开招聘制度覆盖率已经达到98%,劳动合同应签尽签率达到100%。此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措施都得到了加快落实。“这些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合理流动机制,大大激发了企业内部各要素活力。”李志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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