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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楼市新政:到2022年底全城只卖成品房

2017-10-17 18:13:54    四川在线  参与评论()人

10月1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2年底,全成都市只卖成品房

据悉,成品住宅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完成,套内管线及开关插座、厨房和卫生间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基本达到入住条件的住宅。

成品住宅建设实现了土建工程和室内装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可大幅度减少建筑垃圾、粉尘和噪音污染。推进成品住宅建设,有利于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推动建筑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优化住宅产品结构,减少投资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总体目标

2020年底实现“清水房”100%向成品房转变

《意见》要求,2017年至2020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除外)和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成品住宅面积比例逐步达到100%,郊区市县(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逐步达到80%。

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我市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

主要任务

积极推进标准化、集成化、规模化装修方式

《意见》要求,制定完善我市成品住宅建设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我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验收的相关技术标准,为成品住宅建设提供完善的技术保障。

按照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依据《成都市成品住宅年度建设规划(2017-2022)》(详见附件),将成品住宅年度建设规划指标落实到新出让土地的建设条件中,并加强过程监管和验收把关,确保成品住宅建设要求得到落实。未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建设条件要求实施成品住宅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以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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