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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农村新建住房高度不得超过椰子树”说起

2017-10-12 11:12:02    东方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中共海南省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其中提出,要加强村镇规划和宅基地管理,弘扬特色乡土田园文化,农村新建住房高度不得超过椰子树

对农村新建住房限高,也许有人不以为然,我则是十分赞同。这不但因为农村人口不像城市那么密集,没有必要去建高楼大厦,更由于高楼大厦不适宜农村环境,会破坏农村特有的田园美、自然美。海南省“香袅出风尘”的椰子树是其独特自然景观。海南的农村之美,也在于村庄围有飒飒雄姿、叶碧果香的椰子树。倘若村庄不再是由农家小院组成,纷纷建起高楼大厦,遮住了包括椰子树在内的一切自然景观,如此的“遮望眼”,也就没有“梦里的村庄”了。说“新建住房不高于椰子树”,按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的解释,“是一种形象表述,在工作方案中可以明确具体高度,一般不超过三层、高度不超过12米。”这就是说,房高不高于“昂头直上碧云天”的椰子树,一般也就不会挡住其他田园景观了。

有人以要缩小消灭城乡差别为由,说农村建高楼大厦也是大势所趋。这是一种误读。缩小乃至消灭城乡差别,指的是要逐步减少消除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上的差距,让城乡居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而不是把农村的面貌搞得与城市一样。尽管时下城镇化程度在提高,农村也永远不会消失。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我国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就是要与城市不一样,要有有别于城市的田园风光。乡居建筑要更多地体现温馨恬淡闲适自在,因而自古以来多为一家一户的小院落小别墅。从一些古村落的情况来看,这些民居的组成还不是像现在村庄那样呆板式的一子儿排开,而是依地形而建,高低不同,错落有致,房屋周围流水潺潺,绿树成荫。不是“千村一面”,而是各村有各村的情韵,极具美感。如今建设“美丽的乡村”,在民居建设上应当大力发扬这一优良传统,而不是去营造不适宜乡居的高楼大厦。

实际上,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虽然免不了要建造高楼大厦,但也要适当控制,特别是在布局上,不可随意乱建,破坏了城市应有的天际线。有些城市原来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但随着高大建筑的大量兴建乱建,山、水与一些标志景观都看不见了,城市视线落点仅仅只能 是水泥和 钢筋 堆砌的建筑天际线,消解了城市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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