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严防炒楼资金流向三四线城市(2)

2017-09-19 08:11:0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调控措施。去库存正是民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有利时机,所以应慎用限购措施,可以限贷、降低购买多套房屋的杠杆率为主要手段,防范泡沫和金融风险。同时,进一步延长二手房上市交易时间,以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防止通过炒房拉高房价;另一方面,要继续积极引导开发商通过适当降房价去库存。有关各方应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如果没有自住价值,靠炒房拉高价格去库存,是走不远的。自住价值的实现,适度降房价是一条可行之道。着眼长远,地方政府则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真正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结合地方地理、资源、人文环境,积极发展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使地方经济走出一条行稳致远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