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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探索“养老产业” 北京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设立许可(2)

2017-09-12 16:53: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通知》要求,北京市将对正在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限期整顿,结合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时间要求,在2017年10月底前使其具备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对经过限期整顿后仍缺失设立许可所需要件、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设立许可条件的,统一发放限期整顿通知书,对其中性质严重的要责令停办并由区民政局牵头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

记者了解,《通知》明确指出,针对辖区内正在运营并享受过政府补贴且已取得法人资质的全托型托老所,依照现有养老机构(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体系进行转型改造。原则上,面积在1000㎡以上的,指导其改造升级为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面积在100㎡-1000㎡的,指导其转型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面积在100㎡以下的,指导其以合作方式成为养老照料中心或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外设功能区。

北京加强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

据悉,北京还将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作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凡养老服务设施在取得设立许可或申请政府资助时,必须在各区民政局指导下完成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安装,并确保相关基本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录入。

据记者了解,今后北京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驿站的运营补贴、辐射或延伸服务补贴等市级政策性资金补助,直接调用管理平台数据为依据进行拨付。

《通知》指出,在日常的过程管理中,凡是发现未通过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情况的,视情停止该养老服务设施享受相关政策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