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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牌BOY商标战:两方均进军中国市场搞蒙消费者

2017-09-12 16:52:04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在韩国和中国均有着一定的知名度、一件长袖衫卖到千元以上……BOY LONDON作为一个服装品牌,竟有两家企业都宣称自己才是这个商标真正的主人,并且两家企业都有门店,销售着款式、质地不同的服装。那么,消费者到底该信谁?究竟哪家才是真的?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一场持续了多年的商标争夺暗战曝光。

据记者了解,争夺商标的双方分别是安格洛公司与宝爱公司,两家企业均申请撤销对方商标,也都因为商标被撤销而打起了官司。当安格洛公司的证据被法院判定“不予采信”而败诉后,它立即上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表示,目前由于还处于诉讼阶段,没有最终定论,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无所谓孰真孰假。

矛盾凸显

商标几经转手 两方均进军中国市场

最近一年多,网上关于BOY LONDON的新闻让消费者看晕了。“BOY LONDON最近在上海举行新品发布会,这也预示着BOY LONDON的英国品牌方将正式授权引进中国市场……”“韩国BOY LONDON新品发布会举行,韩国总部、中国代理及加盟商、国内各大知名百货与购物中心嘉宾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同一个品牌,为何出现了两个国籍?

记者在百度搜索“BOY LONDON”发现,其销售官网上显示,经营者是宝爱贸易(青岛)有限公司。按照宝爱公司的说法,1995年,英国安格洛联营公司在韩国专利厅注册了全球第一个BOY LONDON文字及鹰图形商标。而记者登录英国公司登记机关网站查看安格洛公司的相关情况时发现,其商业性质状态显示为“歇业公司”。

档案显示,注册21天后,安格洛公司就把商标卖给了韩国宝成国际株式会社。宝成国际株式会社几经转手,2001年商标转让给了American Star株式会社。它是BOY LONDON株式会社的前身,当时的社长就是BOY LONDON株式会社法定代表人金甲琪。

金甲琪看好中国市场,2001年赴中国申请注册BOY LONDON及鹰图形商标,通过发展代理商等形式拓展中国市场,并于2013年设立宝爱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目前,BOY LONDON在韩国和中国都成为知名服装品牌,韩国的B1A4组合、Stellar、Snuper、Lovelyz组合,曹格、权志龙、范冰冰、鹿晗、吴亦凡、韩庚等国内娱乐明星也都为BOY LONDON做过宣传推广,曹格在《爸爸去哪了》里,就曾穿着白色的BOY LONDON 圆领衫亮相。

但金甲琪并不知道,英国安格洛联营公司在韩国转让商标之后,又在中国进行了类似的商标注册,但没告诉他们。

律师说法

案件处于诉讼阶段没定论

对消费者来说无所谓真假

两个公司都声称拥有BOY LONDON品牌商标,那消费者该如何面对?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

姚律师表示,目前由于还处于诉讼阶段,没有最终定论,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无所谓孰真孰假。但是,如果案件有了结论,而商标被撤销的一方仍然使用该商标继续生产销售服装、开店,那么则构成商标侵权。消费者如果购买了这样的服装,之后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索赔诉讼。

同时,被最终撤销商标的企业,如果仍不撤店,仍继续生产销售,拥有商标权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继续维权。

商标大战

安格洛与宝爱都申请撤销对方商标

2012年,安格洛公司人员来到中国,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金甲琪注册的 “BOY LONDON”商标提出争议申请,认为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国家商评委审查后认为商标几近相同,2013年裁定撤销金甲琪注册的商标。金甲琪不服裁定,将国家商评委诉至北京市第一中院。

在国家商评委审查金甲琪的商标是否应撤销期间,金甲琪以安格洛公司连续三年未使用其持有商标为由,也申请国家商评委撤销对方商标。2015年,国家商评委裁定撤销安格洛商标。安格洛公司不服,2016年1月将国家商评委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负责审理金甲琪诉国家商评委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安格洛公司的商标已被商评委裁定撤销,已不是金甲琪的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故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原裁定,商评委需就安格洛公司提出的商标争议重新裁定。

判决后安格洛公司上诉到北京市高级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安格洛公司的商标虽然被商评委裁定撤销,但该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案件尚未审结,因此商评委的撤销决定未生效,其商标仍处于有效状态,仍应维护其商标权。2017年7月1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改判驳回金甲琪诉讼请求。

事件进展

安格洛证据未被采信 被指搞“小动作”

法律人士表示,商标争夺战孰胜孰负,取决于安格洛公司的商标最终是否会被撤销。

2017年8月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安格洛公司不服商标被撤销诉商评委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驳回了安格洛公司的诉讼请求。庭审期间,金甲琪一方称安格洛公司提供的新证据有明显的伪造痕迹。

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必须注意到,安格洛公司在行政阶段历经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两个审查阶段仍未提交该部分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证据的真实性容易受到质疑,故本院对安格洛公司在诉讼阶段补充提交的证据给予更为审慎的审查”。

针对安格洛公司提交的新证据,法院认为,安格洛公司作为授权方,本就应该持有相关商标许可使用材料,该部分证据对其而言并不存在难以取得的情形,且应积极提交,但其之前一直未提交亦未作出合理解释,故对其证据不予采信。

败诉后,安格洛公司上诉。而宝爱公司也就7月17日的北京市高级法院判决,到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目前,宝爱公司的BOY LONDON品牌,已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商场开设专卖店300多家。而根据安格洛公司及其中国代理商的宣传资料,其BOY LONDON品牌也在国内开设了几十家门店。

宝爱公司称,从今年夏天起,安格洛公司开始到全国各地的有宝爱公司开设的BOY LONDON专卖店的百货商场和卖场中传播“宝爱公司商标已经无效”的信息,并突击开设自己的BOY LONDON门店,向宝爱公司经营多年的百货商场和卖场内渗透,并向这些销售商发律师函,以致宝爱公司频繁接到经销商投诉,需要不断地向几百家合作单位和经销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