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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整治遏制天价片酬 主旋律将成荧屏主力(2)

2017-09-11 10:03:02    中央电视台  参与评论()人

第三,电视台要牢记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在传播真善美中弘扬正气新风;

第四,电视台要坚定文化自信,始终植根民族文化,在传承发展中推陈出新;

第五,电视台要发扬工匠精神,打磨精品力作,使其在大浪淘沙中历久弥新。

先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重点时期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管理调控,提前审查、重播重审,原则上不得编排娱乐性较强、题材内容较敏感的电视剧。

遏制天价片酬

通知三条还指出,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这也是今天朋友圈最受关注的地方,此举无疑是对明星天价片酬开刀。

由于电视剧大部分都是预售,电视台为了追求收视率“未拍先买”,电视剧预购阶段,选取“大牌+名导+名编”阵容更受关注。

不少电视剧为讨好电视台的原则进行选角,即使导演、制片们明知观众看剧已经不再注重明星效益,但却为了能播出,依然会选择大牌。

电视台片面单纯以明星论价,客观上造成了拍摄制作成本结构不尽合理、分配比例失衡,影响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也使得出现大牌明星供不应求,出现天价片酬,滋生出拍戏不专业等行业乱象。

2016年8月26日,央视播出“天价片酬”专题新闻,片中就国内演员高片酬的事情做了报道和点名批评,天价片酬导致制作经费严重被占用,编剧、后期配音等其他工作人员的酬劳极低等问题。

《人民日报》去年9月也发文痛斥演员天价片酬,文章称,不少影视剧里,用于演员薪酬的花销占到整个项目费用的一半以上,而最该花钱的后期制作、特效等环节,却只能在有限的预算里“戴着镣铐跳舞”。

去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购播工作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划定明星演员范围、以明星演员为议价标准。

打击收视造假

通知五条指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对于收视率造假的问题,总局多次三令五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