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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与否 民办学校仍在纠结

2017-09-04 10:12:0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尽管9月1日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落地,但面对新法规定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分类管理的条款,幼儿园、国际学校等大部分的民办学校仍在观望中。选择非营利是否能满足资方的需求?选择营利政府扶持减少,又有多大的发展空间?这些都困扰着民办学校的创办者。专家建议,民办学校需要考虑政策扶持力度、当地经济水平、民办学校本身实力、竞争对手强弱以及周边居民的消费力等多方面因素,然后再做出选择。

  选择非营利学校有营利空间

“我们已经去区教委参加过有关《民促法》的培训了,至于选择非营利还是选择营利,我们在权衡利弊中。”朝阳区的一家高端幼儿园园长表示。据了解,该幼儿园在北京有10多家连锁幼儿园。《民促法》新法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一类是营利性,一类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如果选择成为非营利性幼儿园,办学结余全部用来办学,股东内部意见也许无法达成一致,不利于幼儿园规模化发展。但如果成为营利性幼儿园后,税点高到难以维持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我们还是会选择非营利属性。”这家幼儿园园长坦言,目前幼儿园房租政府没有补贴,如果税点高的话,幼儿园可能难以支撑。至于什么时候做出选择,这位园长在等《民促法》细则出台,她认为,《民促法》细则很重要,北京市内各区县之间的实施细则也可能会有不同。

“单一的国际学校大部分会选择成为非营利学校,像枫叶国际学校这类在多个省市都有分布的学校,选择非营利性,可以加速学校发展。”一位不愿具名的国际学校高管表示。尽管该国际学校覆盖了从小学到高中的课程,但这位高管表示:“我们仍然会选择非营利机构,高中部分不会剥离出来,去做营利性机构。”

有专业人士分析,即便是民办学校选择非营利,仍然有营利的空间。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院长助理、北师大教育学部教授薛二勇解读道,要限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营利性办学,需把握几个关于“剥离”的关键词:首先是如果设立学前到高中教育阶段的教育机构,应该把义务教育同学前和高中剥离开来;其次是教学功能和非教学功能的剥离,学校餐饮、住宿维护,这些物业要交给公司来管理,目前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给非营利教育机构留了一个空间。对于薛二勇的解析,业界理解为,非营利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功能项目不能够营利,但非营利学校还有餐饮项目、学生寄宿项目等,这些非教学功能的管理类项目可以交给公司去运营,可以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