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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公告 湖北宜化信披违规有“前科”(3)

2017-09-01 09:26: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由于全国企业信息信用系统并未披露该公司股东详情,记者通过天眼查、启信宝两个第三方平台查询发现,贵州新宜矿业的股东为贵州兴化化工和贵州宜化,分别持股60%和40%。

而据贵州新宜矿业2014年4月以来的工商变更记录中,并未涉及上述股权比例变化,照此测算,该公司并不算湖北宜化的控股子公司。

此外,该公告中所披露的三个煤矿所有权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证,也并未出现宜化集团的身影,与信披内容有所出入。当年11月11日,湖北宜化便宣布终止此次收购。

信披事项上的不严谨,在湖北宜化多份公告中均有迹可寻。今年6月,其便公告称,对公司独立董事李守明任职情况披露出现差错。2015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对李守明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但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公司董事会对李守明当时已担任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双环科技(000707,SZ)独立董事的情况未能知悉。

8月17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还发布了针对湖北宜化的监管函,称湖北宜化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联合化工在2016年度累计向其少数股东鄂尔多斯资源提供借款6.77亿元,并确认年度资金占用费1955.79万元。上述情况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但湖北宜化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