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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期满居住证今起开办签注手续 可用微信公众号办

2017-09-01 09:26:53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期满居住证今起开办签注手续

可使用微信公众号办签注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获悉,自2016年10月1日我市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本市公安机关已为来京人员办理《北京市居住证》246.5万张。根据规定,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及相关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为此,从今日起,本市公安机关开始为居住证有效期将满一年的群众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居住证签注业务的办理时间延长一个月。

办理时间延长一个月

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最大限度方便居住证即将到期的持证人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公安机关将居住证签注业务的办理时间延长一个月,即居住证有效期满11个月且不超13个月的,持证人都可以办理签注业务。

警方提示市民,每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有效期满11个月且不超13个月期间均可办理签注业务,请自行选择办理方式并合理安排本人办理业务时间,避免派出所现场扎堆、排队。同时,居住证超出了有效期限,持证人在公安机关规定的证件过期一个月内办理签注业务,该居住证签注后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仍以前次申领居住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为准,确保持证人在京居住时间的连续性。

选择任意户籍派出所

来京人员申领居住证后,在京实际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持证人不仅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所属户籍派出所办理签注,还可以自主选择本市内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签注。办理时,只需出具居住证和本人的身份证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即可当场办结。

对申领居住证后在京实际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应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居住证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在京现住所的证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当场办理现居住地址变更和居住证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