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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缺柱子 开发商承担3万多元维修费再退13万

2017-08-23 14:45:16    云南网  参与评论()人

章先生夫妇花130多万元买了新房,他们准备装修入住时,却发现房子承重柱子存在质量问题,施工没有按照设计的图纸建设柱子,图纸上应该有的柱子却没有。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费,并要求退还30%的购房款,即40万元左右。近日,五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开发商承担3万多元维修费,并退还10%的购房款,即13万余元。

业主 发现主体结构有缺陷

2013年8月,章先生夫妇花130多万元在昆明北市区买了一套面积为16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开发商是昆明某知名企业,交清房款后不到两个月就接房了。第二年春天,夫妇俩兴高采烈地去装修房子,却发现房子的承重构件(柱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由于章先生懂建筑,他比对设计图纸后发现房子有多处没有按图纸施工,应该造柱子的地方却没有柱子。这可吓坏了夫妇俩,于是章先生找来鉴定机构检测,确定房子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

夫妇俩将检测结果送交给开发商,又先后打了多个电话投诉,但一直都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方式。

后来,开发商委托了一家单位对章先生的房子进行加固修复。但章先生不认可,他觉得未对整栋楼进行质量排查就加固是不全面的。因为房屋的墙体砌体材料与施工图要求的砌体材料不符,开发商这种加固不能解决建筑的安全隐患;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存在的质量问题未查明的情况下,这种修复方案不可取。

在近一年的交涉无果后,章先生夫妇将开发商告上五华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房屋有质量问题的事实,要求开发商出维修费,还要开发商减价40万元左右等。

开发商只承认外观质量有问题

开发商答辩说:房子不存在主体结构有问题,章先生夫妇买的这套房子只存在外观有质量问题,他们愿意维修。

章先生起诉到五华区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章先生夫妇买的房屋确实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修复费用3万多元。

法院 开发商承担维修费退款13万

五华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亦认可。章先生的房子经司法鉴定:就房子存在的质量问题,结合双方出示的证据表明,房屋的质量缺陷并不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应承担保修责任,产生的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