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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之争多源自巨大利益 慎选视频、打印、口头遗嘱

2017-08-21 09:09:42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一份遗嘱如何才能善处身后事

王女士生前多次口头表示要将自己名下房屋留给二儿子继承,可王女士去世后,其余两个儿子都不承认母亲有此遗嘱,三兄弟为此对簿公堂;陈先生去世,旅居海外的女儿陈女士回国奔丧,谁知竟冒出个“继母”,拿着一段手机录制的视频,要求按照视频中陈先生所表示的遗嘱,继承陈先生的房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再忌讳死亡话题,转而更关注对自己身后事的安排。为了让自己财产按照自己的心愿进行处置,也避免子女之间因财反目,老人们纷纷将订立遗嘱作为首选,于是形形色色的遗嘱不断出现。可是,这些遗嘱真的能帮助老人善处身后事吗?《法制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遗嘱人对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很多老人自认为订好的遗嘱,却最终成了法庭上子女、亲人们争议的焦点。

遗嘱之争多源自巨大利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一份该院近年来审理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报告,其中显示,2014年该院共收遗嘱继承纠纷案件56件,2015年收案增长到109件,2016年收案121件,而今年仅上半年就已收案90件,预计今年此类案件收案量将达到历史峰值。

对于遗嘱继承纠纷明显的增长态势,西城法院民六庭负责人李岳鹏认为,这与我国公民临终计划的意识刚刚萌发、适时订立遗嘱的理念尚未普及有关,“这一方面说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共识,而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遗产继承易生纠纷的社会问题,以及准确适用法律规定的问题”。

在西城法院审理的一起遗嘱继承案中,立遗嘱的吴老伯与老伴共生有3个子女,老伴很早便去世了。吴老伯生前共向单位申请了3套住房,其中他和小儿子一家住一套三居室,大儿子和二女儿分别住着另外两套房屋。2013年2月,吴老伯写下遗嘱,其中对房产的处理表述为“我和老伴一直住三居室,小儿子一家对我们都很孝顺,我去世后愿意把这房留给他们一家人,其他子女都分给两居室另过”。

谁知,就是这句话,却引发兄弟姐妹之间一场官司。小儿子认为,父亲的意思是把三居室留给自己,而另外两套房只是由哥哥姐姐居住,但产权仍归父亲,因此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那两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