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甄嬛”告网易 杭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法官隔空审理(4)

2017-08-18 15:58:54    新民网  参与评论()人

  2015年开始实践,涉网审判基础好

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布局“互联网+审判”的新模式,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这四家法院的分工也有所不同,对应审判的分别是网上著作权纠纷(滨江法院)、网络支付纠纷(西湖法院)、网上金融交易纠纷(余杭法院),杭州中院则负责三家基层院的二审工作。不难发现,相应的试点都有现实依据:滨江辖区内高新互联网企业众多;西湖辖区有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余杭辖区内则有天猫、淘宝电商平台。

2015年5月28日,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一位买家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法官也在电脑前审阅。

2015年8月13日,“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截至今年4月,共计收到普通案件申请2.2万件。随着经验的不断辐射和扩大,全省已有15家法院加入网上法庭平台。杭州大数据产业基础扎实,在技术上具有明显优势,已经完全具备了承接“互联网法院”建设工作的能力。

今年1月份,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表示,浙江法院将积极推动设立杭州网络法院,促进网络法治的健全发展。杭州网络法院是基于杭州法院原先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而建,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构建专业的司法体系,专门审理和研判此类涉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