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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实施月余 业内盼细则(2)

2017-08-18 08:01:06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郑昭瀛博士认为,虽然相关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但可以预期的是,中医诊所设立的门槛将有所放宽。“《中医药法》对于中医诊所的放开,将催生大量诊所涌现。有情怀、有志向、有能力的中医大夫,将有更多施展拳脚的空间。”他说。

“一直以来,人才匮乏都是制约民间中医馆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无论是招聘有经验的医生还是自己培养医生,留人难都是摆在民间中医馆面前的大难题。由于《中医药法》对于民间中医的身份以及师承教育方式的认定,再加上对医生多点执业的‘阳光化’,使得民间中医馆的医生来源更加丰富,有利于民间中医馆的发展壮大。”程凯认为。

但竞争压力随之而来。“对于诊所经营者来说,本来就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的状态下竞争压力加大,无疑是雪上加霜,能否找到好的盈利模式才是成功的关键,否则如果诊所亏损,那就更谈不上发展和壮大了。”郑照瀛表示。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创办私人中医诊所,成本高昂,回报周期长,短时间内很难盈利,大约七八成都是亏损状态。除了诊所租金之外,诊桌、诊椅、沙发等设备购买,人员工资都是不少的开支,真正有患者前来看病,收取的诊疗费要给坐诊医生,药费加成也被取消,所以想要盈利并非易事。

相对而言,公立中医院面对的挑战更为直接。“首先,办医形式多样化,可能会分流公立医院的门诊量;其次,诊所备案制以及医师多点执业‘阳光化’后,在利益驱动下,可能会有更多优秀医生外面执业了,在职医生流动频繁,对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带来影响;再次,医生执业市场化以后,将对医院科研教学的影响,也值得高度关注。”王耀献表示,“公立中医院要积极调整转型,有效应对这些新的挑战。”

  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应有效衔接

《中医药法》明确,“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对此,王耀献认为,“《中医药法》对师承教育的认可,将极大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未来人才的培养方式将发生一定变化。但必须明确的是,院校教育才是中医人才培养的主流,应鼓励在院校教育基础上开展师承教育,不应完全抛开院校教育谈师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