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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实施月余 业内盼细则

2017-08-18 08:01:06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自7月1日以来,首部《中医药法》实施已有一个多月。业内如何评价这部法律?该法对公立中医院、民间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等不同中医医疗机构,产生了哪些影响?医疗机构对于未来的中医人才培养又有哪些看法?《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一些中医医疗机构。业内人士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通力配合,尽快出台配套细则,切实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壮大。

  中医药生产力将获解放

“《中医药法》将解放中医药领域生产力。”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北京市非遗保护项目“程氏针灸”第四代传承人、大诚中医创始人程凯认为。

程凯认为,《中医药法》对于民间中医的身份以及师承教育方式的认定,对未来中医药从业人员队伍的壮大,以及民间经验的继承都是有益处的。同时,该法对医生的执业地点和地域给予更加开放性的政策支持,意味着未来医生可以在更大的时间和空间上发挥作用。除了放开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多点执业外,医术好、有能力和精力的医生也可以开办自己的诊所或医馆,而以前的规定是退休人员或离职人员等非在职人员才能开设医馆。

院内中药制剂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也被业内认为是《中医药法》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在《中医药法》施行前,中医医院内的处方只能以单一的中药饮片的形式开给患者,让患者自行煎煮或医院代煎,剂型比较单一。要想制成丸散膏丹等成药的形式,按照国家的批号去申报新药并由有资质的药厂生产,不仅周期长投入成本也高。而按照《中医药法》的规定,院内制剂备案完毕后,医院即可委托有生产资格的药厂加工生产,并在院内使用。

公立中医院对院内制剂备案制期待颇高。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院长王耀献表示:“虽然《中医药法》在这方面给了医院更多自主性,但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希望相关各部门通力配合,尽快出台配套细则。”

  多点执业与诊所备案制下的挑战

“《中医药法》更深远的影响是,将带来中医医疗机构格局的变化。”王耀献认为。

记者了解到,从长远来看,“举办中医诊所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无疑将有利于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但短期内,办医形式多样化,对民营诊所、门诊部、公立中医院的挑战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