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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大数据四大误区:大数据终将消除经济自由是最大谬误

2017-08-17 13:38:21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已充斥了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有了大数据,人们对于经济社会的认识与把握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即进入到一个较信息经济更高位阶的新阶段,也就是“数字经济”。日前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17)》中指出,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2.6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接近19%,占GDP的比重超过30%,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已成为近年来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大数据”、“人工智能”已经深深改变了当代人的生活方式。

数字经济时代,似乎“谁”“掌握”了大数据,就能够对经济活动乃至经济社会做到“全知”,进而能够“预知”经济社会的未来,甚或能够“全能性”地主宰经济社会,但其实这些都是关于“大数据”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大数据终将主宰经济社会,消除个体差异,成就一元化的经济体系。

网络经济时代,人们在经济社会中的诸种活动通过网络账户体系来实现,这些活动也就是所谓的网络账户活动,其基本内容更多地体现为账户间的关系。这些账户活动及其账户关系是由数字网络程序所设定的、驱动的,且被实时地记录下来。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大数据”。因此,大数据来源于大量的网络账户的活动及其有效的记录,简言之,大数据是网络账户数据。

有人认为,大数据意味着“全知”,进而“全知”意味着“全能”,发展开去,大数据终将主宰经济社会,消除个体差异,成就一元化的经济体系。这是关乎大数据最大的谬误。

“大数据”是“经济自由”所投射下的数字影像,它无法反噬掉“经济自由”,成为经济社会的主宰。经济社会中的大数据,是经济活动的网络化、账户化、数字化的产物,是经济人自由意志的集合映射。换言之,没有高度的经济自由,没有充分而多样化的经济选择,就无所谓“大数据”。

大数据就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层“数据化的外衣”而已,不管它多么服帖、合体或随心,活动着的是里面的“身体”,且这个“身体活动”是自由意志所决定的。如果认为掌握了大数据就能影响乃至决定人们的经济决策,将自身的意志贯彻到别人的头上去,这就是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