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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狼2》遭花式偷票房 监管办法亟待出台(2)

2017-08-16 08:02:0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监管办法亟待出台

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不少小型影院选择铤而走险。博纳影业曾经做过一个粗略统计,全国至少有100家年票房不到3万元的影院,于冬认为,这些影院主要靠偷票房生存,“有部分票房没有统计上来,尤其是新开影院,更是偷票房的重灾区,今年全国新增了9000多张银幕,大部分是新开的影院,新开的影院有房租的压力,而且对三、四线城市偷票房的监管很难”。

而自3月1日《电影法》实施后,偷票房已尽从行业漏洞上升到违法行为。根据《电影法》第五十一条,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虽然有法律规范,但是监管不到位,仍让业内人士担心。刘建峰曾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行业的管理手段单一,只能依靠当地的广电局人员抽查,以及行业自律。“可是,很多小城市甚至都不设有广电局,或者说广电局功能不完善,从而导致国家对于‘小镇影院’监管上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全国每天排映电影场次将近20万场,要完全掌握违法情况很难。客观地说,如果没人举报是很难发现放映中的偷漏瞒报行为的,以往通常是观众举报、竞争对手举报。在三、四、五线城市,偷漏瞒报票房的情况更疯狂。”微影数据研究院负责人武剑认为,关于偷漏瞒报票房的管理,定下额度的处罚起到“前置”的震慑作用,但影院也有很多技巧违法而不被发现,所以真正的执行难度是如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