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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意见印发:将设立绿色航运黑名单

2017-08-11 10:51:4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8月1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建立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的目标要求。

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船舶大气污染问题,《指导意见》中列出来明确的治理目标和时间表:到2020年,长三角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

为加强节能环保监管,交通运输部指出,研究设立长江绿色航运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副研究员岳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船舶污染物排放形势比较严峻,虽然出台了较高的标准,但是管理方面做得不好,尤其是油品方面,需要加强监管。

2020年建成绿色航运体系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及生态保护、污染排放控制、资源能源利用、运输组织四方面的具体目标。文件要求,到2020年,初步建成航道网络有效衔接、港口布局科学合理、船舶装备节能环保、航运资源节约利用、运输组织先进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

其中,行业污染物排控制方面,船舶污染物全部接收或按规定处置;长三角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船舶使用能源中液化天然气(LNG)占比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200%;新建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100%建设防风抑尘等设施;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50%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同时,《指导意见》的主要任务提出了6个方面、17项任务要求,包括完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规划、建设生态友好的绿色航运基础设施、推广清洁低碳的绿色航运技术装备等。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老旧运输船舶、单壳油轮和单壳化学品船。进入内河的国际航线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或者其他等效设施。鼓励船舶改造油气收集系统,加装尾气污染治理装备。